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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高空坠落的流浪狗砸中身亡,家人起诉物业获赔

发布时间:2024-08-08 11:49:02来源:

8月5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对高空坠物及物业管理责任的广泛关注。这起案件发生在兰州市城关区某小区内,一名无辜女子在行走时突遭不幸,被一只从高空坠落的流浪狗砸中头部,导致严重伤势并最终抢救无效离世。

据法院通报,事发当天,朱女士在该小区内正常行走时,突然被一只从天而降的大黄狗砸中头部,当场昏迷不醒。尽管她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这一突发事件给朱女士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和无法弥补的损失。

经公安机关详细调查,确认这只大黄狗是从小区2号楼18至21层的公共楼梯间窗户坠落。然而,由于该区域并未安装监控摄像头,导致无法直接判断狗是自行跳出还是被人为抛下。为了进一步了解狗的情况,法医对狗进行了解剖分析,结果显示该狗已经至少48小时未进食,毛发杂乱无章,颈部没有佩戴项圈痕迹,指甲也未经修剪,显示出明显的流浪动物特征。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悲剧,朱女士的家人认为物业公司存在严重失职,遂将物业管理公司诉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确保小区安全的责任,包括妥善管理公共设施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此案中,流浪狗能够自由进出小区楼宇并最终从高楼坠落,直接导致了朱女士的死亡,这充分暴露了物业公司在安全管理上的缺失。

城关区人民法院因此判定物业公司应对事故负责,并赔偿朱女士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相关费用。然而,物业公司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中院经过进一步审理,维持了关于物业公司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并考虑到坠落的流浪狗无法确定饲养人或管理者的情况,最终判定物业公司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此案件不仅为受害者家属带来了正义的裁决,也再次敲响了高空坠物及物业管理安全的警钟。法官提醒,高空坠物伤人损物事故频发,已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物业公司应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对高层楼房的隐患进行定期排查和处置,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呼吁所有居民、物业人员及访客提高安全意识,共同防范高空坠物风险。

此外,对于宠物主人而言,此案也提出了严肃的警示。法官强调,宠物主人应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做好宠物的日常照料和管控。若因故无法继续饲养宠物,应采取妥善方式予以处置,避免宠物成为流浪动物,从而对社会构成安全隐患。

这起案件不仅是对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深切同情和哀悼,也是对所有相关方的一次深刻教训和警醒。希望通过此案,能够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对高空坠物及物业管理安全的重视和关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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