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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方通报女子称有所长电话事件

发布时间:2024-06-30 11:51:32来源:
近日,一则女子在与人吵架时称自己有所长电话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6月28日上午9时11分,在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23岁的唐某某驾驶一辆轻型封闭货车向后倒车时,与后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54岁刘某某发生碰撞,致刘某某受伤。事故现场附近店铺工作人员冷某某(36岁)围观时发现与货车司机相识,遂上前帮忙理论,随后与刘某某发生口角,并说出“我有所长电话”等言论。

6月29日,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对此事发布通报。经调查,冷某某声称的“所长电话”,为其2017年5月30日凌晨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在派出所调解时留存的相关电话。冷某某与派出所所长并不相识,无私交。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开展事故认定和调查处理。

此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起热议,警方的及时通报澄清了事实真相,也提醒广大群众要保持理性,不制造、不轻信、不传播谣言,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同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问题应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避免不当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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