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1年被抢3万7变霸凌者 男生自述从被霸凌变为霸凌者
发布时间:2024-04-09 11:09:19来源:
4月7日,在四川监狱的直播中,一位未成年男生分享了自己从受害者到施暴者的转变过程。他透露,小学时期,因成绩优异而备受瞩目,但因过于挥霍,自三四年级起便成为了霸凌的受害者。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他损失了高达3万7千元。为了报复,他开始花钱雇佣他人参与斗殴,并转而霸凌比自己更弱小的同学。由于他和父母之间沟通匮乏,仅有的交流仅限于转账,直到他被送入少管所前,父母都未能察觉他的异常。
关于霸凌行为所触犯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致人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处罚。此外,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有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等。
对于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摘取不满十八周岁人的器官,或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行为,将依照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同样,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行为,也将受到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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