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对象公布
发布时间:2024-04-09 11:18:34来源:
经过党中央的慎重考虑和批准,二十届中央决定启动第三轮巡视工作。此次巡视将针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地质调查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34家单位的党委(党组)进行常规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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