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解惑农村居民参保真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30 11:14:41来源:
全国两会圆满结束,远在山西省运城市的一个村落,村委会主任李翰的心却与两会的议题紧密相连。他特别关注代表委员们关于医保的讨论和提议。其中,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衡水市医保局局长顾雪的观点,更是引起了他的深思。顾雪强调,我国流动性人口的医保参保率仍有待提升,这部分人群也是宣传动员工作的重中之重。
这句话仿佛直接击中了李翰工作中的痛点。他所在的村子户籍人口虽有千人,但常住人口仅有一半,主要是老人、小孩和一些留守女性,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李翰坦言,这些外出的青壮年对医保的参保意愿普遍较低,而一些经济压力大的家庭更是难以承担医保费用。
作为经常为村民解读医保政策的基层干部,李翰对医保政策有着深刻的理解。他表示:“医保政策确实是一项惠民政策,特别是在大病报销和慢性病报销方面,给村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他的话语中,透露出了国家医保政策多年来为村民带来的巨大改变。
3月25日,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自2003年“新农合”建立之初,能报销的药品种类有限,许多大病、罕见病的治疗药物都无法报销。然而,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已经涵盖了3088种药品,包括74种肿瘤靶向药和80余种罕见病用药。此外,随着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从最初的30%-40%提升至现在的70%左右,极大地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报销政策也得到了优化,为患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保障。糖尿病(简称“两病”)的门诊用药保障机制逐步建立,为广大患者带来了福音。这一机制不仅消除了群众对药品费用的担忧,还为约1.8亿的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减轻了高达799亿元的用药负担。在2023年,通过多项保障政策的叠加效应,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医疗费用负担更是减轻了超过1800亿元。
然而,尽管国家政策为参与城乡居民医保的村民带来了诸多好处,近期关于农村参保人数减少的新闻仍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深入了解这一现象,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了多位相关人士。
医保制度的改革正在不断深化。以2023年为例,我国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李翰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农村的一户家庭,通常是三代五口人,医保费用就要1900元,再加上养老保险等其他费用,一户家庭总共需要支付4000多元。
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对于特别困难的人群,医疗救助等措施可以提供保费补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建议,针对不同收入人群,应灵活调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
在2020年3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的要求。对于就业人员,他们参加的是职工医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而非就业人员,如农民、大学生、老年人等,他们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这两大人群基本覆盖了我国所有的参保人群。
王震表示,职工医保的保费与收入挂钩,大约为职工收入的10%(不同地区有所不同)。这种设置确保了高收入者多缴费,低收入者少缴费,但报销比例相同,体现了高收入者对低收入者的帮助。因此,他建议,在城乡居民医保中,也应根据不同收入人群的情况,灵活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与收入挂钩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议题。虽然精确统计每个村民的收入可能具有挑战性,但我们可以考虑以省或地区为单位进行调整。对于欠发达地区,适当降低个人缴费标准,有助于提升低收入人群对医保的获得感。
以一位曾在医保系统工作十多年的东部沿海省份地级市医保局原局长为例,他提出了灵活调整不同地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建议。在东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许多村子的集体经济足以承担医保费用,因此个人负担并不重。然而,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可能需要适度减缓缴费标准的涨幅,并由财政提供相应补助。
全国两会期间,顾雪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筹资和待遇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她强调,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攀升和医保待遇的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也在持续增长,因此筹资标准也需相应提高,以确保医保制度的可持续良性运行。
顾雪建议,筹资标准应与医疗费用增长和待遇水平相适应,并综合考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医疗费用增长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此外,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波动的问题,有观点认为是由于“高保费”导致的。但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解释称,参保人数波动与人口数量波动密切相关。近年来,虽然参保人数有所轻微波动,但从宏观角度看,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仍保持稳定。这种波动主要是由于自2022年起,医保部门以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上线为契机,对参保数据进行了质量攻坚。通过清理重复参保、纠正错误参保数据等措施,参保数据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因此,在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波动以及医疗费用增长等。通过灵活调整缴费标准和筹资机制,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权益,实现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经过连续两年对居民医保的跨省和省内重复参保数据的清理,共计涉及5600万条记录。这一庞大的数据清理工作,凸显了建立统一医保系统的复杂性和必要性。据一位曾任职东部沿海省份地级市医保局的局长透露,他的城市曾耗费两年时间构建了市级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并成功清除了大量重复参保的情况。
目前,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仍在不断完善之中,这意味着未来可能还会有新的重复参保情况被揭示。国家医保局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道,由于大学生的就业流动,部分原本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逐渐转为参加职工医保。从2020年至2023年,每年约有500万至800万的参保人从居民医保转向职工医保,这种转变导致了两种医保参保人数的动态变化。
这位前医保局局长还提到,他们省政府规定每年应有一定比例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转为职工医保,并将其纳入各市的考核工作。这种政策导向意味着,随着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增加,未来会有更多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选择转为职工医保。据了解,这一政策并非东部省份独有,因此,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转为职工医保的趋势预计将持续。
此外,国家医保局的相关负责人也预测,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的趋势加剧,特别是人口总量的下降,未来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可能会在平稳中略有下降,甚至总参保人数也有可能减少。
在流动人口中,青壮年的缴费意识亟待加强。李翰表示,村里的老年人和儿童在缴纳医保费用时通常比较积极,但那些在外打工的青壮年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并没有参加“五险一金”和商业保险,他们从事的往往是基层工作。尽管如此,这些人却不愿意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甚至在接到催缴电话时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
毛雨婷是河南省周口市一个村子的村委委员,她同样负责村民医保的收缴工作。她表示,自己所在的村子大约有3300名户籍人口,也面临着类似的挑战。这些在外打工的青壮年往往对医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缴费的积极性。因此,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医保重要性的认识,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大约2700人会自觉支付医保费用,而剩下的村民中,有200多人已在其他单位或机构购买了“五险一金”和商业保险等,他们只需提供参保截图,便无需在村里重复参保。然而,剩下的约300名村民需要毛雨婷进行动员。最让她感到棘手的是那些在外务工的年轻人,他们认为自己年轻力壮,不太可能生病,因此不愿意支付医保费用。
流动人口医保缴费意愿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过去异地报销的不便。不过,异地报销正是国家医保局当前正在大力推进的工作。自2003年“新农合”政策实施以来,虽然参保群众在本县(区)医院就诊能享受方便的报销服务,但在异地就医时,报销比例会大幅降低,且不能直接结算。然而,现在的情况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现在的居民医保参保群众不仅可以在本县(区)、本市(州)、本省份享受就医报销,还可以在全国近1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这为在异地生活、旅游、工作的群众提供了坚实的医疗保障。
针对部分农村在外打工的青壮年认为自己不易得病的观念,国家医保局的相关负责人也给出了明确的回应。他们指出,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疾病能够早发现、早诊断。特别是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增大以及生活习惯的改变,使得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恶性肿瘤等疾病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因此,青壮年所面临的健康风险不容忽视。
此外,青壮年作为家庭的“顶梁柱”,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如果没有医保,不仅意味着家庭需要承担巨额的治疗费用,还可能失去重要的经济来源。这种双重的打击不仅在经济上给家庭带来灾难性的影响,还可能对子女的教育和成长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家庭的“顶梁柱”更需要医疗保障来保驾护航。
购买保险是一项具有长远眼光的决策,然而,一些农村居民的参保意识仍然较为薄弱。为了让这些村民更清楚地了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好处,我们需要进行更多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普及医保知识、分享实际案例、解释政策优惠等方式,我们可以提高村民的参保意识,让他们明白医保对于个人和家庭的重要性。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开展健康讲座、提供健康咨询等方式,帮助村民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疾病的发生。保持原意的基础上,对语言、结构和风格进行改进。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
“村里的相关负责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因为他们直接与村民沟通交流。因此,顾雪在她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各级政府需要明确自身的主体责任,医保税务部门也需要积极动员和负责征缴工作。同时,财政部门应增加对全民参保工作的经费投入,可以按照参保人数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以推动基层参保动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样的改写保持了原文的含义,同时使句子更加流畅,结构更加清晰,也更容易被读者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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